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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实施办法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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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文学院推免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四川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规定,201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6〕21号)要求执行,经学院研究,现将我院2017年开展“硕师计划”选拔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和服务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学院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免试研究生,由学生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资格条件。

(二)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三)志愿到有关农村学校任教,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四)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在2016年7月前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取得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艺体类专业学生在2016年7月前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考试并取得三级合格证书;外语类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全国专业外语八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五)2016年7月1日前,荣获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及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和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以正式公布文件或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六)参加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入围,且志愿到有关农村学校任教的学生,学院优先推荐。

(七)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推选学生本科所学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

三、服务学校

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服务学校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信息为准,具体区域和学校待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公布后,学院另行通知。

四、推荐办法

(一)领导与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工作。

组  长:刘敏、袁耀林

副组长:袁雪梅、马晓红、汪燕岗

成  员:周及徐、房锐、何文彬、邓利、毛冷蕊、赵艳林、汪闱、陈龙、张亮、陈舒婷、罗亮星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学院设立举报电话如下:

事务中心:84767101

教 学 办:84761331

(二)名额分配

根据指标下达情况和各市州需求计划,文学院今年共有2个“硕师计划”推荐名额。

学院在上述名额基础上,将推荐4名学生,但将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推荐备案要求、省教育厅下达的市州需求计划、学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情况,优先满足正式推荐的学生,有空余指标时按照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投放给超指标推荐的学生;所列专业推荐学生不足或经签约面试后没有使用完的推荐指标,由学校安排其他专业所推荐学生依次替代。

(三)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学生申请

9月14日前,学生从教务处网页(http://jwc.sicnu.edu.cn)下载《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登记表》,并认真填写报名表后,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交到学院辅导员处。学生在填写报名表时需注意:

(1)填写登记表则表明本人志愿到省教育厅指定的任何一所学校任教;

(2)只能填报指定的培养学校,即四川师范大学。

2.学校选拔

9月14日前,文学院将参照我校《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提交申请的学生的历年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研究能力和行为表现、特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和排名,考察办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于9月18日下午5:00前将拟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鉴于该项工作的特殊性和时间紧迫性,学院只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学院于9月14日下午15:00组织考察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学生,地点:文学院办公楼301室,内容均为汉语言文学专业前3年所学专业知识。最后,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进行推荐,并将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文学院上报名单后,9月20日前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文学院推选名单,并将审定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3.复试录取

申请“硕师计划”的学生,需联系服务单位。学生必须在2016年10月20日前,与有关市州教育局(或具有独立用人权的学校)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征得相关单位同意,才能获得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入学资格。学生在取得推荐录取资格后,可自行联系服务地区和学校,如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硕师计划”供需见面会,学院将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所有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学生须在2016年10月21日前将所签订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

4.网上报名与报名确认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isi.com.cn/tm)的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工作。

(四)有关问题说明

1.因教育部未对“硕师计划”研究生出台新的规定,其招生选拔、入学及培养等环节,继续按照2009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相应时间节点依次顺延。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硕师计划”研究生属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我院推荐选拔的2017级“硕师计划”研究生,入学时需按主管部门规定和核定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由于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并且涉及到学生切身利益,请各教学单位务必积极联系,大力动员,认真组织,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做好推荐选拔工作;请各申请学生认真阅读教育部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

3.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17届毕业学生在2015年9月22日后不得放弃,学院不允许其另行报考研究生或签约用人单位。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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