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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讲坛”第五期第九讲:自由与容忍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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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讲坛”第五期第九讲:自由与容忍

讲座人:唐代兴

讲座时间:2018年11月10日9:00-11:30

讲座地点:文学院二楼报告厅

个人简介:

    唐代兴,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二级教授、特聘教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伦理学学科点负责人。以致思“当代人类何以才能理存在发展”,创建本土化的当代哲学及思想实践体系为志业。在三联书店、人民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独著生态理性著作26部,代表作有《语义场:生存的本体论诠释》、《生态理性哲学导论》、《生态化综合:一种新的世界观》、八卷《生境伦理学》和三册《国家环境治理研究》。在《哲学研究》、《北京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独撰论文221篇。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省科基金5项。著作先后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独立二等奖5项。

讲座内容简介:

    自由是天赋存在权。在自然状态下,自由的法则即丛林法则。进入人的社会,存在论意义的人人“有权如此”的自由,变成了人人有权“可以如此”和人人有责“不能如此”的自由,这就是权责对等和公私分明。自由,就是互为限度,其认知准则是群己权界,其行为准则是权责对等和公私分明,其行动方法是容忍。容忍的基本准则是:凡权责对等和公私分明的理性的自由,必要容忍;任何超出权责对等和公私分明的任性的自由,决不能容忍。这既是正常社会的基本态,也是正常生活的基本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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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佟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