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组建于1997年,由原中文系、中国古代文学研究所、汉语研究所联合组建而成。文学院的前身中文系是1952年四川师范学院成立时最早的五个系之一。半个世纪以来,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在汤炳正、屈守元、刘君惠、冉友侨、徐仁甫、雷履平、魏炯若、王仲镛、杜道生、郭诚永等老一辈著名学者的主持下,秉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大精神,遵循“重德,博学,务实,尚美”的师大校训,恪守“博我以文,化成天下”的院训,实施“学术立院、人才强院、民主兴院、以法治院”的建院思路,积极探索“以学术研究为基础,基础教育人才培养为目标,服务西部经济文化建设为目的”的发展之路,学院已经建设成为西部有影响力的、全国重要的语文教师教育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基地。文学院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汉语言文学专业是全国首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一流专业,是依托首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四川省首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改革试点专业之一。学院现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美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ED.M)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两个专业学位点;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已经获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已获得的学位证书可以通过国家学位认证;
3.对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进行注册,按要求完成网上申请。考生网上申请成功后,在四川师范大学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申请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四川师范大学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签署《关于报考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课程学习班知情承诺书》采集指纹,并现场拍照,最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通过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现场确认后,考生按照网报系统要求,完成网报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全国统考(我校可向考生推荐价优的全国统考考前培训单位,考生自愿报名参加)。
三、招生专业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学科代码 | 全国统考综合考试科目 | 全国统考外语水平考试语种 | 授权学位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艺学 | 050101 |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综合 | 英语 | 文学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050102 |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综合 | 英语 | 文学 | |
汉语言文字学 | 050103 |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综合 | 英语 | 文学 |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050104 |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综合 | 英语 | 文学 | |
中国古代文学 | 050105 |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综合 | 英语 | 文学 |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050106 |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综合 | 英语 | 文学 |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50107 |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综合 | 英语 | 文学 |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050108 |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综合 | 英语 | 文学 | |
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语文) | 040102 | 教育学学科综合 | 英语 | 教育学 |
四、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授位
1. 第一阶段: 课程学习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后起,2年内完成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的课程学习,合格者可获得“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考生需在资格审查后起4年内(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可考一次。按照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科目要求,4年内(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全国统考者,学校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2.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写作 、学位论文答辩与授位
同等学力申硕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者,在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开题写作。学员在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经报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3. 其他事项
第一、二阶段的学习限期不超过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费用
1.费用按照四川省发改委核准学科费用执行。
2.费用可分两阶段在学校缴费平台上完成缴费。
3.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费用自理。
六、申请人学位申请流程
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13618046360
咨询电话:028-84760773
咨询QQ群:621953487
咨询地址: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文学院办公楼继续教育办公室
文苑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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