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组建于1997年,由原中文系、中国古 代文学研究所、汉语研究所联合组建而成。文学院的前身中文系 是1952年四川师范学院成立时最早的五个系之一。半个世纪以 来,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在汤炳正、屈守元、刘君惠、冉友侨、 徐仁甫、雷履平、魏炯若、王仲镛、杜道生、郭诚永等老一辈著 名学者的主持下,秉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大精神,遵 循“重德,博学,务实,尚美”的师大校训,恪守“博我以文, 化成天下”的院训,实施“学术立院、人才强院、民主兴院、以 法治院”的建院思路,积极探索“以学术研究为基础,基础教育 人才培养为目标,服务西部经济文化建设为目的”的发展之路, 学院已经建设成为西部有影响力的、全国重要的语文教师教育培 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基地。
文学院是教育部师范类第一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是四川省第一批省级特色专业,是依托首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四川省首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改革试点专业之一,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首批四川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等称号。学院现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美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ED.M)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两个专业学位点;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及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
获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时间必须三年以上(含三年),且已获得的学位证书可以通过国家学位认证。
3.对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 (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生专业

三、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授位
1.第一阶段: 课程学习
学生自编入班级后开始课程学习计划,规定时间内课程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
2.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写作 、学位论文答辩与授位
同等学力申硕学员完成课程学习且获得相应学分,并在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开始学位论文的开题及写作。 学员在进入第二阶段学习1年后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合格者,经报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授予硕士学位。
3.其他事项
第一、二阶段的学习限期不超过4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四、收费标准
(一)费用按照四川省发改委核准学科费用执行。
(二)费用可分两阶段在学校缴费平台上完成缴费。
(三)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费用自理。
五、学位申请流程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4760773
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13618046360
2026年春季班预报名信息填报:【腾讯文档】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同等学力申硕预报名信息收集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kpQTHVha1FnSE95
咨询地址: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文学院办公楼继续教育办公室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
一审一校:陈 龙
二审二校:毛 娟
三审三校:徐文渊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