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体现学生中心地位,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学院制定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方案: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业调整工作。
组 长:刘敏 袁耀林
副组长:毛娟 曹欣
成 员:叶军、王琳、范锐、张海、庞弘、王振、张颖、赵艳林、钟平丹、罗亮星、陈舒婷
二、基本要求
申请转入我院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2022级学生可自愿申请降级参加本次转专业。
2.2023级学生需符合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转专业所有条件;
3.2022级学生除满足上述文件要求外,同时需满足:
(1)大学期间修读的所有课程不能有补考;
(2)大学所修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3(教务系统自动统计绩点为准);
(3)大学英语四级分数不低于425;
4.已参加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且被相关专业接收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本次转专业。
5. 学院计划接收汉语言文学专业转专业学生60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转专业学生10人、秘书学专业转专业学生5人。
6.其他条件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
1.2023级学生,11月20日上午9:00至11月24日下午17:00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
2.2022级学生,11月20日至11月22日上午12:00前,将学科成绩单、大学英语成绩单和绩点证明交至文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狮子山校区生态广场2栋223室)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可按《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在11月24日下午17:00之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
3.学生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下午17:00,逾期的学生,学院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4.通过资格审核者,请关注文学院网站公布的笔试通知。
四、考核方式
1.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考核学生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同时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其专业兴趣与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学院组织综合笔试,根据综合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能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2.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汉语言文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知识》,戏剧影视文学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综合知识》,秘书学为《秘书学专业综合知识》。
3、即使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也不再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学院咨询与监督电话:028-84797633
文学院
2023年11月16日
【编辑:文学院】
(微信扫描分享)